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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专治“美国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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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丛日云, 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教授。

根据在《驯化利维坦》新书发布会(2017年3月26日)上发言的部分内部整理。

文章转自经济观察报书评。

各位下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在这个场合和大家交流。根据会议主办者的设计,今天的话题主要是王建勋教授的大作《驯化利维坦》,并借“驯化利维坦”这个话题讨论一下关于特朗普的争论。

建勋是政治学专业的海归博士,他以少有的专注和真诚,倾注多年心血,研究和传播当代民主法治的基本理论。此次奉献给读者的这部大作,服膺古典自由主义原理,以美国宪法为现代政治建构的典范,对有限政府、分权制衡、联邦主义、基本人权保护的基本内涵和理论依据做出了系统的阐释。在摒弃西方左翼学者对古典传统的曲解的同时,也着力澄清了弥漫于国内学界的重重迷雾。既有学术研究的深度,又有很强的可读性,可靠而有效地向读者传递了关于现代政治文明基本制度和观念要素的理论和知识。这本书的核心宗旨即如书名所示,是“驯化利维坦”,即如何规范、限制、制约、监督国家权力,这是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核心任务。只有国家权力得到规范,人民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国家的富强与社会的和谐才有可能。因此,有关的理论需要不断地澄清和辨析,有关的知识和价值观念需要广泛传播,这关乎我们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成败。由此可见,建勋做了一件很有益的工作。

建勋这部著作在其出版之际,遇到了一个新的挑战,那就是美国选出了一个引起极大争议的总统。许多人担忧,美国的制度是不是出了问题或本来就有问题?怎么会选出这么不靠谱的总统?这个被视为限权政府典范的制度,是否会被特朗普所颠覆?权力的笼子还关得住巨兽吗?国内学界和社会舆论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了尖锐的争执。有人调侃说,特朗普是不是搞乱了美国不知道,他肯定搞乱了中国。所以,按会议主办者留的作业,我想借此机会,进一步发挥建勋这本书所阐释的基本理论,也试图澄清在关于特朗普的争论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认识误区。

驯化利维坦,走出强化权力的死循环

经常有人说,中国人的宗教意识、宗教情怀比较淡漠,其实一般中国人有一种特殊的、很强的宗教意识和宗教情怀,那就是权力拜物教。所以,现代中国人摆脱崇拜和依赖权力的心魔,对权力形成比较清醒的认识和持一种适当的态度是比较困难的。对于权力的认识,有两种极端的思想,一个极端是崇拜和神化权力,相信权力万能,希望用权力解决一切社会问题,所以,权力越大越好。另一种,是将权力视为万恶之源,因为权力腐蚀人,许多由权力所管制的问题,其实正是权力制造出来的。消灭了权力,一切社会罪恶就都迎刃而解了。现代政治文明的主流传统是在这两者之间取一个平衡的立场,那就是,权力是不可避免的恶或不可避免的祸害。首先权力是恶,但是没有权力的无政府状态可能是更大的恶,所以,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们以勉强的、有条件的态度接受权力,同时对它保持着怀疑与不信任。正因为如此,就要设计完善的制度来控制它,防止它危害人类。

我们审视一下中国历史,自秦始皇以来两千多年中,权力虽然不能说是万恶之源,但它肯定是首要的恶之源泉。中国传统社会大部分的灾难是权力造成的。统治者的权力太大了,没有受到规范(即驯化),没有分割,没有限制,没有有效的制约,这种无限制和任性的权力本身就是人类灾难首要的根源,它可能超过了自然灾害,超过了传染病,超过了所有土匪强盗、流氓小偷制造的罪恶的总和。从世界范围看,中国传统社会有着最强大的皇权,同时也有最频繁、最严重的社会动乱和生命财产的损失。这不是偶然的巧合,前者正是后者的主要原因。然而,强大的权力内化为人们的政治心理,制造了神化权力的幻像,甚至制造出权力拜物教。当社会出现了问题的时候,人们习惯于向权力求助,希望通过强化权力来解决问题,这无异于缘木求鱼。强化权力有时会暂时解决或缓解一些表面的问题,但是强化的权力无异于给恶之源头补充更多的恶的能量,从而制造出更多更严重的灾难。这样,我们就陷入了一个死循环:权力越大,社会的苦难越多;苦难越多,越求助于强化权力。

对各民族来说,驯化权力都是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的主题,也是一个难题。相对来说,西方文明在这方面多一些正面的经验和有价值的思想积累。西方政治思想史两千多年,驯化权力的探讨大体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古希腊罗马城邦时期,它侧重于权力归属问题的思考,认为只有将权力交给人民来控制,才会避免其危害人民。按这个思路,产生了古希腊的民主制度和古罗马的共和制度。但是,人民控制权力可以保护人民共同体的利益,却无法保障共同体中个人的权利不受侵害。于是,从中世纪开始,西方人又转而思考权力的性质、范围和界限问题。通过这个问题的思考,西方人产生了限权政府的观念。将政府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也就是人们过共同的社会生活所必须的最小范围内。在这个范围之外,就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沿着这个思路,西方人形成了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制约权力的优良传统。

在建勋的书里,详细阐述了美国宪法在这方面的构思。美国宪法是成功的,它在高效能的政府权力与对人民自由和权利的保障方面达到了比较适当的平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社会发展的政治成本,在政治法律上保障了美国的安定、富强和繁荣。如果你了解西方政治史,你就会清楚,美国宪法是两千多年西方政治智慧的结晶,当年那些“国父”们在费城那个小房子里为美国设计未来的时候,他们脑子里有二千多年西方政治思想的积累,有西方在控制和规范权力方面大量的经验和教训可供参考。

中国历史的一个悲剧就在于,西方人两千多年探讨的两个核心问题,即权力的归属问题和权力的界限问题,亦即由人民来控制权力与为权力划定适当的范围和界限的问题,我们从没关心过。这使我们建设现代政治文明缺少传统的支撑。中国的政治传统关心的是治国之道的问题,所谓“天下一致而百虑,殊途而同归,此务为治者也”。思想家们殚精竭虑,专注于怎样组织和运用权力,以达到高效的国家治理。其思维的惯性,就是强化权力。这个思维惯性到今天仍然十分强大。

18世纪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系统地阐述的现代分权制衡思想为美国制宪者普遍接受。关于分权制衡的理由,孟德斯鸠写道:政治的目的是自由,而对自由最大的威胁是掌权者滥用权力。遗憾的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为了防止滥用权力,就要以权力制约权力。孟德斯鸠的这番话,每句都有千钧之重。他明确阐述了一条政治铁律,其意义绝不次于牛顿发现的自然规律。所有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那就意味着,权力在本性上具有一种自我膨胀、扩张的内在趋向,用什么来限制它呢?只有用权力,用其他的权力来阻止它。每种权力都是洪水,都要向外溢出,但它对别的权力来说又是堤坝。每种权力都有扩张的内在冲动,但其他权力扩张的内在冲动,则是它扩张的难以逾越的障碍。对权力做适当的分割,使其到达到一种平衡,使每一种权力都受到其他权力的监督和制约,这是防止权力扩张的有效的制度措施。美国宪法制定者就是按照这样一个思路,制定了一个具体的分权制衡方案。

一直以来,人们相信美国已经成功地驯化了权力,但如今特朗普来了,他的言行常突破有着深厚民意基础的“政治正确”,发表攻击司法机关的言论,怒怼主流媒体。这头冲进瓷器店的野牛,会破坏美国的分权与制衡制度吗?

驯化利维坦就是驯化总统吗?

说起驯化权力,许多人很自然地将其理解为是针对国家或政府领导人而言,驯化利维坦似乎就是驯化总统。可这种理解是一个严重的误区,根本就没有把握分权制衡设计的本意。当人们以这种方式理解美国的问题时,就会出现明显的偏颇。17—18世纪的英国革命和法国革命都是针对国王权力的。英国人认为国王权力的上升,破坏了权力的平衡;法国人认为国王的权力形成了压倒性优势,破坏了分权的结构。革命就是以一种激烈的方式驯化王权。但是美国建国时期面临的却不是一个强大的王权或行政权力,美国人是要以强有力的联邦政府的权力取代软弱的邦联的权力,在提升权力的同时,对其予以有效的规范,即建立一个受到有效规范的强大的联邦政府。

不过,这里所说的联邦政府权力不是狭义上的政府权力,即行政权,而是广义上的政府权力,即包括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三者。驯化利维坦是驯化国家权力,不光是国家首脑的权力。如果在一个三权合一的国家,驯化利维坦就是驯化国家首脑,但在美国这样的三权分立国家,驯化权力意味着三种权力都是驯化的对象。孟德斯鸠讲的是,“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意味着一切权力都需要受到制约。哪怕幼儿园的阿姨、看大门的老头、家里雇的阿姨,都有权力,都有可能滥用权力,都需要相应的监督和制约。

既然所有的权力都有走向败坏的内在趋向,都需要制约,那么,顺理成章的是,国会和法院的权力也要受到制约,而总统就是制约国会和法院的力量。不是光有国会和法院监督和制约总统,还有总统监督和制约国会和法院。制约是相互的,不是单向的。制约的方式有时是和风细雨的方式,有时是激烈对抗的方式,只要是合法的和非暴力的,就是正当的。

有些人观察美国,把中国的问题意识转移到美国,把他心中的中国问题当成美国问题,这样就会误判美国。其实当初在围绕着美国宪法的争论中,联邦派担忧国会权力,民主派担忧司法权力,对总统权力的担忧反倒比较少。对国会权力的担忧反映在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中,那一条就是针对国会的。它的表述是:“国会不得制定—–的法律”,这就是在以作为高级法的宪法限制国会的立法权。杰斐逊是美国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奠基者,他最开始担忧的就是国会权力,认为“173个暴君”(当时国会议员数)会造成“选举出来的暴政”,很可怕。后来他有一段时间又担心总统权力,怕总统搞独裁。再后来,等他当了总统了,才发现总统属于弱势群体,就像我们有官员说“我们公务员是弱势群体”一样。这时他又担心起法官的权力来。他觉得,九个大法官不经民主选举,还是终身制的,如果他们成为最终的裁决者,就会产生终身制的寡头统治。

对三种权力都不放心才是正常的,只担心一种权力是错误的。三权分立的精髓就在于没有一个权力高于其他权力,可是,如果联邦最高法院做出了裁决,是不是最终裁决?它还能被推翻吗?如果三权中有一个是最终裁判权,权力的分立和平衡就被破坏了,它事实上就成了最高权力。霍布斯当年就揭示了这个难题:如果实行法治,就要在主权者之上设立一个裁判者,这样一来,那个裁判者事实上就成了最高主权者,而这个裁判者也需要一个裁判者,如此循环不止。这个推论被称为“霍布斯悖论”。在美国的分权制度下,这个难题只有靠三权之间的对抗和妥协来解决。罗斯福在实行新政改革期间,就与联邦最高法院发生过严重冲突,罗斯福甚至准备改革最高法院制度,剥夺其绝对否决权,仅保留其搁置否决权。结果是最高法院做出了一定的妥协而化解了冲突。

当特朗普就移民法令问题和法院发生冲突的时候,许多人认为他破坏了法治,其实,他所作的仍然在三权分立的框架之内,是三权之间正常的权力博弈的一部分。当然,人们会听到法官们对特朗普破坏法治的批评,但在这个冲突中,法官们作为一个职业群体,有其特定的职业立场和思维方式,他们倾向于维护司法权,这是很自然的。作为观察者,我们不能仅按冲突中的一造的说法为冲突定性。总统是三足鼎立的权力结构中的一条腿,他有权批评甚至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对抗司法权。按分权制度的设计,三条腿中的任何一个放弃自己的权利,放弃对其他两权扩权和滥权行为的抵制,都是失职,也是对三权分立权力结构的破坏。

总统是否应该成为民意的木偶?

人民的权力要不要受到制约?在有些人看来,提出这样的问题就是反民主的。在推翻皇权或王权之后,人民被奉上王座,几百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对人民的神化。人民至上,人民的权力不容置疑,不能打一点儿折扣。其实,所有掌权者都容易滥用权力,权力败坏的铁律也适合掌握了绝对权力的人民。

古代雅典民主极盛时代,人民广泛深入地参与公共决策。但雅典人民不时表现出无知或短见、非理性的情绪化、易受煽动等特征。处死苏格拉底是一个典型案例:在公民法庭的第一轮投票中,仅以微弱的多数判苏格拉底有罪,但在被苏格拉底激怒后,第二轮投票却以压倒性多数判苏格拉底死刑。历史文献记载了一些戏剧性的场面:他们有时受到无原则政客的煽动,或一时情绪用事,做出一项决定,接着又后悔,改变了决定,于是派船去追赶先前派出的传令船。

就国家属于人民而言,人民主权、“民意即天意”是不错的,但在设计制度时却不能这样简单地处理。人民主权的实现需要经过复杂的机制,而民意与公共决策之间也不是直接对应的关系。人民主权需要与人权原则、法治原则、分权制衡的制度机制相协调,民意通过精英的过滤、缓冲和提升机制,才能成为公共决策。

鉴于人民的权力也一样会滥用和败坏,一样会侵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美国的制宪者精心设计了一套间接民主和权力制衡机制,其要义是在民众参与和精英治国之间达成一个平衡。人民内部精英和大众之间的平衡机制,是对人民权力制约的主要设施。但是,经过二百多年的发展,今天的美国,这个平衡已经被打破了。总统和参议员的间接选举变成了直接选举,传统由精英控制的组织如政党、工会、教会等在衰落,大众传媒体和新媒体技术改变了政治生态,也使民众能够广泛深入地直接介入政治生活,加上民众参与意识的持续成长,传统的“精英主导”(“elite-directed”)型的政治参与已经转变为“挑战精英”(elite-challenging)型的政治参与(英格尔哈特用语)。精英被边缘化了,成了民众的follower(追随者)。美国宪法设计的精英对民众的制约与平衡机制被破坏了。

今天大多数学者和公众都无保留地肯定民众参与的扩大,“越平等越好”和“越民主越好”成为不加置疑的公理。在这方面,中国学者也容易将中国的问题意识转移到美国。当他们以美国为样板来推动中国政治参与的时候,容易片面地赞扬美国民众参与的扩大。其实“越平等越好”和“越民主越好”的原则本身就是民粹主义,西方民主就在按着这个惯性在向民粹主义滑落。

美国民主被称为“代表制民主”,这里的代表不光是国会议员,其实选举产生的总统也是代表。在西方,人们对代表角色的理解一直有“委任代表”(mandate)与“独立代表”(independent)之别。前者认为代表者必须听命于被代表者;后者则认为代表得到被代表者的授权,能够独立行动,而不是被代表者的传声筒。我更倾向于后一个观点。不过,在美国建国时代,即使按前一种方式理解代表,在那个农业社会的信息技术条件下,民众对其代表的控制也是非常有限的。但是,借助于现代信息传播技术和民众教育水平的提高,前一种代表则可能完全成为民众操控的木偶,这违背了代表制民主设计的本意。

建勋刚才讲到,和过去相比,总统的权力变得大多了。这也是中外多数学者的共识。我的理解是,总统管的事的确多了。美国建国的时候是农业社会,联邦政府的职能非常有限,甚至还没有一套系统的官僚制度和像样的常备军。到19世纪中后期的时候,马克思恩格斯主张无产阶级获得政权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军事官僚国家机器,但是,他们认为,美国可能是个例外,因为美国没有军事官僚国家机器。现代社会生活和美国的国际角色发生了巨大变化,需要总统管的事显然多得多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自由度大了、自主性增强了,更不意味着在三权当中,他的相对地位上升了。何况另两种权力管的事也极大地增加了。

许多人担心,美国总统权力过度扩张,甚至出现了“帝王般的总统”,威胁了美国的民主制度。而特朗普又是一个具有独裁作风的总统,简直是雪上加霜,美国民主分权制度汲汲可危。我的观察与此相反,我觉得美国总统已经成了受民意操纵的木偶,克林顿、奥巴马都是这方面的典型。他们按民意测验的风向标来执政,完全被民意测验所左右。这样一来,政治家就放弃了自己承担的独立角色,惟民意马首是瞻。按我的理解,在代表制民主制度下,总统得到民众的授权,就应该有相当的自主性,按自己的意志治理国家。有的时候,甚至要抵制民意的强大压力。不然就不配一个政治家的称号。国家行政首脑应该有远见、有全局意识、权力集中、灵活反应、集中专业知识、掌握和运用政治技巧或艺术、还需要某种程度的保密。治国是一门艺术,特别是处理一些复杂问题时,政治家的高超的艺术至关重要。无法想象靠民意测验治国会有什么高超的政治艺术,有远见的治国方略。如果总统没有相当的独立处置问题的权力,没有独到的见识,没有强大的个性,为民意所绑架,必然是平庸甚至低能的总统。处处讨好公众,就会降低治国水平,结果是辜负了民众的委托。

这并非对民主的否定。民众对总统(即代表)的控制权体现在,如果对他的表现不满意,可以在下次选举时更换他;如果他有渎职、滥权、腐败等行为,就启动合法的程序惩罚他。但是,民众不能直接去指挥他这样干那样干。民众选举了他,就意味着授权给他,剩下的事要交给他去做。所以,特朗普的特立独行,并没有超出制度授权的范围,分权制衡制度对他的约束是强大可靠的。最多,他把自己的角色理解为得到民众授权的“独立代表”,而这种理解,在我看来,才符合代表制民主的本意。

媒体越位还是总统损害新闻自由?

被广泛误解的还有总统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在特朗普与媒体的冲突中,人们普遍站在媒体的立场上,抨击特朗普的言行,甚至担心美国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的命运。这里我们需要再一次重复政治学的那条铁律,即所有的权力都容易被滥用,所以都需要监督和制约。媒体也是一种权力,在美国被称为政府三权之外的“第四种权力”或“第四部门”,甚至是“无冕之王”。有学者认为,媒体的权力实际上超过了政府的三个部门。既然如此,它的权力也有一种自我膨胀的倾向,也容易被滥用。虽然它主要承担着监督政府的职能,但它本身也需要受到监督和制约。

我们常说,“总统是靠不住的”,同样,媒体和媒体人也是靠不住的。这种估计基于同一个假设,即人不是天使,人是有缺陷的动物。媒体人有自身的利益和职业习惯,具体的媒体作为一个商业化的公司也有自身利益,整个媒体行业也有特殊利益。所以当人们看到连右派媒体也批评特朗普的一些做法的时候,就以为总统铁定是错了。不一定,那种批评可能只是出于媒体行业的特殊利益。特别是美国式的商业化媒体,片面追求满足收视率,迎合受众的趣味,其传播的信息具有简单化和碎片化特点,哗众取宠,追求即时的刺激性效果,可以说,它几乎天然具有民粹主义倾向。美国曾有过对媒体人的信誉所做的民意测验,多数人把媒体人视为人品差劲儿的卖二手车的人,其信誉低于政府。当媒体与总统发生冲突的时候,媒体往往以人民的代言人自居,但这种代表的身份是可疑的。媒体表达民意,也歪曲民意,还操控民意。更何况,如我们前面所说,即使媒体真的反映了民意,由民意到公共决策,也不是直线延伸的关系。

对媒体的监督和制约,主要依靠法治,靠媒体间公平自由的竞争,但在总统与媒体的关系上,总统与媒体相互的对抗和博弈也是权力制约监督的一部分。当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需要具体分析,哪一方是越位者,但不能说,媒体就是天然正确的一方,可以无限扩权。熟悉美国历史的人都知道,总统与媒体是天然的一对冤家,一些伟大的政治家,如华盛顿、杰斐逊、罗斯福、肯尼迪,都曾经对媒体进行过激烈的批评。翻看总统们的回忆录,对媒体的抱怨、批评与攻击是普遍的。特朗普自参加竞选以来,一直面对左派主流媒体的围攻,在这种情况下,他与左派媒体采取了直接对抗的方式,这种方式是否明智可以另说,但它仍然是总统与媒体博弈的正常形式,更不会动摇在美国根深蒂固的言论自由。

人们希望媒体承担起监督政府的职责,这没有问题。但目前一些人的逻辑是,媒体对政府的监督越深入越细致越苛刻越好,而总统应该在媒体面前做个乘孩子。这也是一个误区。媒体介入政府事务应该有一个界限,在媒体有效监督与政府的高效工作之间,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按媒体人的利益和职业习惯,他们希望将总统完全置于“白箱”之中,最好把摄像头装到白宫椭圆形办公室,全天候向全球直播。但媒体过分介入政府事务,就过多地牺牲了政府的效率,越出了作为监督者的适当界限。

在我看来,美国的问题不是新闻自由受到威胁的问题,而是媒体大规模越位,过分牺牲了政府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从而牺牲了政府的效能。民主制度不仅需要将权力关进笼子里,还需要权力发挥它的效能。媒体按其内在的权力欲求,希望把总统变成他们的木偶,由媒体来统治美国。但媒体的责任是表达民意,并作为民众的耳目监督政府,而治国理政是政府的事。总统得到了民众的授权,媒体却没有;国家治理失误,政府要负责任,但媒体却不负责任。所以,媒体应该满足于一个消极的监督角色,而不是深度介入政府活动的每个细节,更不该企图指挥政府。出于这样一种认识,我以为,特朗普如果再进一步拉开与媒体的距离,甚至将媒体记者请出白宫,新闻发布会一个星期甚至更长的时间召开一次,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使那样,美国仍然是新闻最自由、媒体最开放、对政府的监督最有力的国家之一。

监督者就是正义和真理的化身吗?

美国式的权力制衡设计,使每种权力都受到监督和制约,没有一种权力只是监督者角色,只制约别人。监督者也受监督,权力制约是相互的。只是在一个具体的场合,一方成为监督者,另一方就成为被监督者。司法权和媒体在大多数场合主要承担监督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有一种思维惯性,就是以为监督者就是正义和真理的化身,被监督者就应该低眉顺眼,逆来顺受。这是又一个认识误区。

制约平衡的权力结构的一个基本预设,就是没有一个权力是善的,因为掌权者不是天使。所以,以权力制约权力,不是以善制恶,而是“以恶制恶”,“以野心对抗野心”。通过以恶制恶的合理设计,产生善的效果。很明显,如果有一种权力是善的,你何必让它做监督者呢?直接就把最高权力交给它好了。所以,监督者也没有豁免权,不许被监督者合法的对抗。他可能有偏私、无知、短见、偏见等问题,被监督者有权提出质疑和批评,这是正常的权力制约关系的一部分。

我们熟知中国古代监察机构和监察官成为腐败的重灾区的历史,也熟悉古代皇帝派皇室成员或宦官做监军的故事,如果被监督者完全被置于监督者的权力之下,没有质疑、申诉和对抗的权力,那么,监督者的腐败和搅局添乱几乎是铁定的。

许多人把法官视为正义的化身,特朗普受到法官的制约,人们齐声叫好,而特朗普对法院行为的批评,则被视为侵犯了司法独立。这里可能有对三权分立的片面理解,并且,也可能是将中国的问题意识转移到美国。其实,特朗普无法用强权干预法院的独立判决,他如果不愿放弃自己的政令,就只能上诉。此外,他能做的,就是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表达一下对法院的不满和批评,这是在三权博弈的正常范围之内。在三权不稳定的平衡中,充满着对抗,同时也需要各方克制,哪一方都不能过分。对抗而不死磕,这套机器才能正常运转,既不会虚设,也不会瘫痪。

在权力制约关系中,即使行使否决权的一方在行使其正当权力,但他所做却不一定是对的。权力是否需要受到制约,与在权力制约关系中哪方是对的,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能天真地以为行使制约权力的一方都是对的,被制约的一方都是错的。是不是特朗普的移民法令被叫停了,法院就一定是对的?不一定。总体来说,制约与被制约双方,大体上是对错参半。法院在行使正当权力,但它的决定不一定是对的。反过来说,即使法院的禁令是错的,也不能否认其正当权力。我们应该具体去分析,特朗普的移民禁令是否有宗教歧视问题,是否有考虑不周的问题,由此确认,此次法院与总统之间的冲突,哪一方是对的一方。

我们应该清楚,这种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本身确实会有无原则的权力之争、扯皮、降低效率等问题,但这是防止集权所必须容忍的麻烦。为了防止权力集中,权力滥用,美国宪法设置了制约监督机制,但制约监督机制会影响政府效率。监督者在行使否决权的时候,可能否决了一项正确的施政,给国家造成损失。但即使存在这种情况,甚至这种情况不可避免,为了防止权力过份集中带来更大的弊端,仍然需要权力监督。我们在对制约监督机制带来的负面影响有了充分的估计后,仍然选择这样的机制,才是理性的、可靠的选择。

特朗普是美国民主的污点?

美国民主竞争机制也是选优机制,应该将最优秀的人选为总统。但特朗普却让一些人大跌眼镜,他言语粗俗,行为鲁莽,顽劣好斗,甚至挑战或无视在美国主流社会已约定俗成的政治禁忌即“政治正确”,其价值观落后了一个时代。于是,特朗普的当选被知识精英广泛视为美国民主的污点,人们为之痛心嫉首。多数大学教授和学生、硅谷的高科技精英、华盛顿的官僚、好莱坞的明星,都难以接受特朗普。我的美国同行,数百名政治学者签署过反特朗普的声明,其中不乏我们所熟悉的卓有成就的政治学家。这些人的反应仿佛坐实了“特朗普不靠谱”的判断。在多数观察者心目中,特朗普的当选,即使不是意味着美国民主的失败,也是犯了一个严重错误。

记得我在2008年赴美观察大选时,常听到美国人的一个说法:智商高的人都选奥巴马。我对他们说,好像是这样,不过,如果你们承认有智商的高低的话,好像智商最低人也多选奥巴马。这次的情况也类似。人们强调,在锈带的工人和中西部农业州的农民中,特朗普的拥趸最多,以此证明,特朗普是由美国比较落后的人群推上去的。因为这些人是社会的下层,所以,他们的要求也是民粹主义的。但人们忽略了另一个事实,特朗普的这些下层支持者并非是社会的最底层,至少他们自认为是美国社会的主流群体,不是边缘群体。而比这些人教养水平更低、社会地位更低的人却大多支持特朗普的对手。

这样,我们就需要解释,为什么美国的上流社会(社会经济地位、教养水平方面)与社会底层、各种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走到了一起?

英格尔哈特提出的后物质主义理论也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根据英格尔哈特的研究,西方社会自70年代起,开始了由物质主义(materialism)或现代主义价值观向后物质主义(postmaterialism)或后现代主义价值观的转变,前者的价值取向或优先价值是强调经济和人身安全,后者在价值排序上,人的解放、自我表现、生活质量、智力和审美满意度优先于经济和人身安全等。著名的“欧洲晴雨表”和“世界价值观调查”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历次调查数据,证实英格尔哈特的理论是成立的。

由于战后经济的高度发展和长期繁荣,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的人,在价值排序上,更注重生活质量,个人的自我表现和精神价值的实现,和谐的人际关系,优美的自然环境。这些人传统的家庭观念、宗教信仰、国家认同感 、种族或民族意识,都已经非常淡漠。他们对婚前同居、堕胎、离婚、同性恋、少数族裔、少数宗教、外国移民等更加宽容,对弱势群体的命运更加关心。他们对追求物质财富没有很强的热情,但都是真诚的环保主义者。在他们身上,传统的爱国精神消失了,对国家安全、强盛和荣誉漫不经心,但他们有很强的和平主义追求,更多的世界主义情怀或全球公民意识。

当西方发达社会处于这个演变过程中的时候,遇到了来自外部和内部(从外部植入内部)的前现代和半现代(片面的、不充分的现代化)势力的竞争与挑战。在这种竞争中,后现代主义赖以为基础或前提的物质富足和安全本身也受到严重威胁。在这种情况下,后现代主义不仅不能应对这个挑战,还与挑战者合流,至少失去了应对挑战的坚强意志。

2015年我请英格尔哈特先生来我校讲学时,我请教了他一个问题:当欧美发达国家转向后现代主义的时候,面对着内部和外部前现代和半现代(片面的、不充分的现代化)势力的竞争,显得难以招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当你们拥抱高大上的后现代主义的时候,你们的物质基础和安全条件正在受到威胁和侵蚀,你的后现代主义不就成了无源之水了吗?英格尔哈特回答说,研究表明,那些挑战者也在向后现代主义过渡。我说,是这样的,但也许需要数十年、几代人,甚至更长的时间,他们才能完成这个过渡(有的可能永远不会完成),欧美发达社会如何渡过这个危险期呢?英格尔哈特教授沉默了一会儿,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也许,他认为,这不是问题;也许,他也没想好这个问题。

在我看来,后现代主义使西方走上了一条慢性自杀之路。西方社会内部的现代主义才是前现代主义和半现代主义的天敌。不仅他们的利益直接受损,而且他们持有的看起来已经落伍的西方传统的价值观念,使他们有起而迎接挑战的愿望和意志。面对严峻的挑战,西方社会不是没有力量,而是在后现代主义影响下,缺乏坚定的自信和意志。而这种特质,恰恰还保留在现代主义者身上。特朗普代表的正是这些未完成向后现代主义或后物质主义价值观转变或转变不充分的人群。

以一个或许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在美国,包括在欧洲,数十年来是唐僧与妖怪联手,共同对付孙悟空的局面。唐僧是出了名的人妖不分,“对敌慈悲对友刁”。而特朗普的横空出世,类似于孙悟空从五指山下破石而出。他不是什么民粹主义(他的对手才是),更不是什么种族主义的“川特勒”,他是美国社会为了自卫(不但是国家安全,还有价值观念,文明传统)而呼唤出来的斗士,是对数十年来激进左翼倾向的有限回调。而尚未丧失这种调整功能,恰是美国民主生命力的一个表现。

既然发达社会的大趋势是走向后现代主义,那么,特朗普现象只能是这个长期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短暂插曲,是进两步退一步的回调。也可以将特朗普当选视为物质主义的回潮。人们不必担心美国会走向专制独裁、反全球化、种族主义,也不必以为特朗普就能挽狂澜于即倒,逆转历史进程。特朗普的当选,意味着美国社会在温水煮青蛙的慢性自杀过程中有所省悟,试图挣扎一下,在面对严重危机的时刻召回了孙悟空,如此而已。如果特朗普能够成功,美国人物质生活富足无忧,就会有更多的人拥抱后物质主义价值观;如果他失败,美国人由于物质富足与安全受到威胁,就会在物质主义阶段停留更长时间。历史发展就是这么吊诡。

特朗普是个优点和缺点都非常明显的人。人们希望他是里根(其实当年里根的争议也很大),但今天的美国病显然比里根时代要沉重得多。一个中规中矩的人,也是被社会环境和舆论彻底塑造、被历史惯性裹挟的人。这种人或许小事精明,但却思维拘谨,昧于大势,不会发现真正的问题所在,乖乖地躺在那里享受水的逐渐升温而不知挣扎或跳脱。只有像特朗普这样极有个性的政治家、意志顽强的猛人,才能有独到的眼光,看清美国正确的方向,并不顾天下之汹汹,勇猛前行。他让一些人欣喜若狂,让另一些人心烦意乱。他是一颗带刺的苦果,但也许是疗治美国病的一剂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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