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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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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林法则

文:@河森堡

这几日在看一本书:《昨日之前的世界》,作者是一位美国教授,名叫贾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书里有一段内容让我仔细想了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

在澳大利亚北部有一个国家叫巴布亚新几内亚,那是一个发展水平非常有限的国家,在这个国家里,有的部落直到20世纪上半叶才和外界实现了接触,据推测,他们在当地至少生活了4万多年,但是直到被发现的时候,大多数当地部落还依然处于石器时代,没有发展出复杂的社会和文明,当然其发展受阻是很多因素造成的,匮乏的资源,恶劣的自然环境,后来殖民者的压迫等等等等,但我认为还有一个因素不应该被忽略,那就是当地长期且广泛存在的丛林法则。

教授回忆说,在当地,暴力和恐惧无处不在,任何离开部落边界的行为都是极度危险的,因为当地部落之间的暴力和外部主流世界的暴力不是一个概念。比如说,当地部落的文化中几乎没有宣战行为,这是由于他们彼此之间一直处于有机会就杀的状态,同时部落之间的战争基本上也不留俘虏,被抓的人几乎没有活命的可能,除此之外,在部落战争中也没有区分平民和战斗人员一说,胜者对败者一方的屠杀往往是无差别的,1966年6月初的一次部落冲突中,被袭击的一方仅仅一个小时之内就被屠杀了125人,其中还包括妇女老人甚至是婴儿,丛林法则在当地可谓是被演绎到了极致。

其实仔细想来,这一残酷的法则给文明发展带来的阻力是巨大的,因为一个地区的繁荣往往建立在精密的社会分工上,随着分工的深入,生产工具和个人经验都能被充分地利用起来,生产效率也随之越来越高,就这样,各行各业的人们在相互依赖和扶持中创造更多的价值,文明才能一步一步向前演进,可是在新几内亚雨林那种找个没人的地方撒泡尿都可能被削掉脑袋的环境中,丛林法则给人和人之间、团体和团体之间施加了巨大的斥力,精密的社会分工和广泛的社会协作根本无从谈起,这或许就是当地社会在冤冤相报中原地踏步了4万多年的原因之一。

耐人寻味的是,后来外部世界的执法者介入到了当地部落的冲突中,军警先是用猪向当地土著展示了枪的威力(这着实震慑到了土著战士),然后强行没收了当地人所有的武器,任何企图再次挑起部落仇杀的极端分子都被军警当场处决,就这样,昔日盛行的丛林法则被外来的秩序强压了下来,当地土著人纷纷表示,日子真的比原来好过多了,撒尿都不用再提心吊胆了…..

其实很多认同丛林法则的人从小在文明世界长大,他们从来就没有在真正的丛林社会中生活过哪怕一天,对丛林法则的恐怖没有切身体会,我觉得通过亲历者的叙述了解一下新几内亚土著们的心路历程,或许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一下“丛林法则”这四个字和其背后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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