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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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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有人教育孩子,就是现在还有“你再不听话,叫警察来,把你抓走!你看,警察来了!”孩子吓住了,从此也恨死了警察了!估计这辈子,对警察都没有好感了。在这个时候起,我就有想法,怎么样能够对付警察,那么,我们就要懂得警察,了解警察,然后才能面对警察!好吧,跟我来,手把手教你在中国怎么面对人民警察!

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椒江叶sir

有很多人说,你警察不作为,但他们却说不说什么是警察不作为,跟我来,我教你!告诉你怎么和警察说话做事!什么是警察不作为!

【题内话·前言】

每个人对警察整个行业群体(而不是某一个个体警察)都有自己不同的态度,但警察整体的社会评价如何,相信看本文的大部分人自己不一定是一致的认识,但心里都会有个自己大致的认识,无论什么认识,我希望是一个积极的开心的认识!

如果读者们认为有必要学习一些“在现实环境下(而非法律理论上),如何让警察更合理的对待自己”,那么请看本文。

【01·报案、受案、立案问题】

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国有“受案”“立案”两个环节。这样的设置原因是:主要是案件有管辖权的问题。所以公安部干脆出规定,原则上强调“来报案的先受案(做个笔录、安抚当事人),可以受案后不立案,但是不能一开始就不接待”。

下面这两段是”官话”,不喜欢看的可以忽略,认真的人一定要看,因为这就是规定:治安行政案件也好刑事案件也好,都有这么一个过程。先说治安行政,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保障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二)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三)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回执单一式二份,一份交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一份附卷。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日常执法执勤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适用第一款的规定。意思就是:受理后要看是公安机关管的,才管!或者,没人报,警察看见了的,也能管!

再说刑事案件, 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实施,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受理的情况跟行政的差不多,但是比行政的细致很多了,太多,这种专业的我这里说多了不好,显得烦,我关键说三个不受理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第一百七十四条 经过审查,对于不够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理或者移送有关部门。就是说,有不管的,也就是管不了的,必须是相对应部门才能管的,要及时给人家送过去或者告知找谁去。

好了,看完上面两段,您就知道了,如果您去报案(不管行政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这个也不一定就是你分得清的),会有如下正常程序:

1)你用110或者去派出所报案,先说清大致情况。

2)要求报案、做笔录、然后“拿受案回执单”。

3)现在标准的回执单下方应该有联系人甚至电子查询方式,还应该有右下角的公章。

4)你签字接收时,一定要签写日期,因为这关系到起算期限的问题。不要不签,这个就是送达,签不签都是送达的意思,签了,就是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没不要不签,不签的是真不懂。

5)如果警方是隔了很久才给你出回执、或者不立案通知的,一定不要“倒签日期(把日期往前写),或者空出日期”,因为这样你就可能因为超过时效而不能起诉公安“不作为”。治安案件是很快回复的,当天或者隔天也就是24小时内就能回复是否受理,不属于公安机关管理的,他们会书面告诉你去哪里。刑事的受理也是当场,但是是否立案就难讲了,刑事有初查期的,初查没结束,都不一定立案。 刑事案件立案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

你要记住的是,  对于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他们应当制作不予立案,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所以,你要看人家给你的这个不予立案决定书的时间。然后你要记住, 你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他们要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你。

如果有一些警察可能、试图以下列方式想办法不给你受案回执单、甚至直接不受案(括号内是按照规定警察应该怎么做)。

1)这案子是公安该管,但是不归我们这里,你去xxx地派出所管。(他们应该受案并24小时内移送管辖,对,要做一份报案笔录的!)——PS:纯粹为了报案人自己的利益,一般也是建议大家去案发地派出所报案。特别是网络上被骗的,不要相信人家电话是哪里的,qq注册地是哪里的,你只要去自己所在地派出所报警就行。(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案件或者发现案件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应当依法先行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或者其他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一)违法嫌疑人正在实施危害行为的; (二)正在实施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后即时被发现的现行犯被扭送至公安机关的; (三)在逃的违法嫌疑人已被抓获或者被发现的; (四)有人员伤亡,需要立即采取救治措施的; (五)其他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形。行政案件移送管辖的,询问查证时间和扣押等措施的期限重新计算。)就是说,这五条,是他们受理单位要为你先做的,这是你享有的权利。

2)这案子就不该公安管,这是民事纠纷,公安部有规定公安不能介入民事纠纷。(他们应该书面告诉你这个答复,在一定程度上,用这个书面答复是能够起诉他们不作为的,当然,能不能赢另说,因为一般告诉你的不会错,但是,有书面就是一个反向监督,这是他们应该做的,也是你享有的权利)

3)还是说案子是民事纠纷,这个有时候牵扯商业诈骗、合同诈骗,本来就和民事很难区分,这就是民事起诉的事情,他们也是应该书面告知你的,跟上一条是一样的,但是这里有好几个事情他们要做的,( 第一百七十二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第一百七十三条 经过审查,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对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依法调取公安机关已经收集的案件材料和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看见没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中,哪怕他不受理,但是前期的笔录也是要做的,前期的证据固定也是要做的,或者说不做就会消失了的证据,虽然解释权在警方,但是你知道这些,能说的出名堂,人家一定对你不敢怠慢!

4)【 那谁让你自己愿意相信 】【 不看好自己东西 】【 忘记锁门 】这类讽刺,是为了不作为推诿的话。这个没啥好说的吧,先要求把案子笔录做了,回头再考虑要不要投诉这个警察。叶色说了,不鼓励滥用投诉,但鼓励恰当使用,因为这不仅是保障你自己权利,更加是一种监督。对于那些动不动就乱投诉的,叶色是坚决反对,并鄙视的,如果因为滥用权利,可能涉嫌违法会被处理的。所以,要多学,要懂!

归根结底一句话:怎么着也要把笔录做了,然后“受案回执单”当场拿到手,签字时写好名字日期。派出所不给做笔录的,你用手机按个110然后不要拨出去,给当班警察看看,一般他们都会服软,因为,谁都知道懂什么是纪律约束!实在不行就打110报案一次(这时不用说之前派出所不受理),110会直接给派出所打电话让他们联系你。现在的110接警中心,全国都有录音功能,没有录音的可能性只是功能失效的可能性之下,几乎为零。

如果以上都不行,就110跟对方说警察不受案,要求督察介入。一般到这一步,稍微有点儿道理的也应该能拿到受案或者不受理的文书了,再往下就只能分局信访了。不要怕督察,督察也不收费!督察是专业的监督警察的警察,也不要不信督察,不要以为穿着同一身警服他们就会互相包庇,不会的,他们都被规矩约束着,违规的成本很高,一般的警察如果违规被脱衣服成本算到退休金为止的话会高达好几百万!他们也被规矩支撑,该做什么事情,会做什么事情,不是看人决定的,而是规矩就在,他们必须做的。

PS:不要和当班警察说找他们领导。一般的会引起他们反感,你可以直接去找派出所的领导,会有一定的效果,你也可以找督察,会有一定的效果,有些地方的当班警察可能就是派出所的领导,那么你还是找督察好一点。

PS2:公安出具了不受案or不立案的书面通知,如何起诉公安请咨询专业人士(能不能赢别问我,绝大部分的是不会赢的,因为绝大部分的公安不会乱来)。但是不要倒签日期,否则你可能刚接到书面通知,就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

本文原作者@少数派也是人 完全知道,大部分人都没工夫和“拖字诀”对抗,干耗着一般人耗不起。这是客观困难,谁也没办法,但是受案回执这个事儿,至少是普通人通过几个小时的努力,就比较容易得到的。

【02·如果你被打伤】

如果你被打伤,一定要当场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如果伤势需要先处理,先给自己拍照,或者去医院边处理边让医院的人拍照(一般都会帮你,很多医生一听你是被打了,也会主动做),初步处理好伤口再让警察给你开法医验伤单。

不要被搞混“伤情”和“伤残”这两种鉴定。伤情是——轻微伤、轻伤、重伤,这个和判刑有直接关系(只能法医做)。伤残则是“后遗症”,和赔偿关系大,和判刑关系不很直接(很多机构能做这个鉴定)。

伤情——主要依据是当场法医看到的伤势轻重和潜在风险大小。所以多数不能拖太久。

伤残——主要是几个月的治疗以后,伤势稳定了,看看恢复的怎么样、后遗症、毁容这些长期而固定的结果。

PS:提示,法医伤情不能强迫你做,也就是说如果你基于各种理由(比如打你的是你亲人)不想做伤情鉴定,你可以不去做,反正没伤情就几乎不可能定罪。当然不及时做,可能就做不出来了。

PS2:有些伤,法医会先开一个“初步认为不低于xx伤”,这个也可以,但是别忘了复查,法医都会告诉你。

【03·你要去做笔录啦】

怎么做笔录,多数公安都喜欢让你先说一遍,他边听边写,字句一般都不是严格还原对话的原话而是归纳的。只要事情写清楚了其实无所谓,但是如果你很介意,你也可以要求“对话啥样你就记啥样”(只不过这样比较惹人厌),讲真,你是去报案的,不是讨人嫌的,所以,别这么玩,要是你真信不过警察,你可以自己写啊,自己写的总放心了吧,警察直接把你的内容附档就行了,报案笔录就是开头结尾几句话,内容看附档。

另外不能排除有些时候因为各种原因,公安归纳后有些关键点可能和你说的意思不同了,有时候会有重大影响。这个没有经验的人可能意识不到,这没办法,只能看你本事或者提前找懂行的问清楚,要不然就是一字一句都跟你原话这样记录下来。所以,最好是我提议的,你自己写!别偷懒,这是你自己的事情,要放心,当然得靠自己。

PS:千万别听警察说的“记录不一样也没关系,这里都有监控”(说完还给你指一下真的有摄像头唉)。

他们确实有监控,但是1)调取极为困难;2)不一定是永久保存;3)有些没录音;4)有些根本没开;5)可能是坏的。6)可能因为各种中毒、误操作而被删除且无法恢复(而且不一定有责任人)。7)很多时候执法记录仪比监控摄像头可信度高。—-笔录记录一定要跟你说的一样,这个不仅是对本人,对办事警察也是基本要求,更是监督!所以,我们都支持你一定要核对笔录,内容一样,如果你还是跟经办警察无法达成一致,我们的建议就是你自己写!

PS:也千万不要拒绝签字!!你是报警的,不是来闹别扭的,你不签字,人家可以当你没来过!别傻了,赶紧签!【 再ps:有些人被询问做笔录的时候,多数是治安案件当事人,刑事的基本不敢的,也闹别扭不签字,其实,不签字只是让看你笔录的法制审核人或者法官看到你的态度而已,两个以上在场民警以及监控录像刻盘,就能证明这个笔录是你说的,包括你当时认同或者不认同的经过,都会在录像中存在。 】

【04·笔录的签字和核对问题】

笔录做完了,就是核对笔录和签字。

首先一定要真的核对笔录,别说你不识字啊,也别总认为有录像。这很关键的,而且是先核实后签字,而不是反过来(因为不排除有的人会跟你说,你先签吧,签了慢慢看)。尤其是一些关键点措辞不同可能会有很大区别。

虽然警察不会要求你,但是我建议各位每一页都写日期,这是允许的。

笔录的最后一页的最后一段,应该是“以上笔录你看过,是否和你说的一样?”这类话。没有的话也不要紧,签字的时候顶着笔录最后一行签字不留空白行。

现在很多地方笔录都是打印版本的了,也有手写的,不要纠结打印的还是手写的,法律上都是认可的。

有的警察不太乐意改笔录,但是重要点不改不行,只能你自己勉为其难,要不然不签字。如果你自己报案,警察对你说“你不签字那报不报案了”,那你要么出去投诉,要么就直接把笔录拿过去签“他不让我改”。不过吗,没必要闹得那么僵,你只要在你认为笔录不当的地方写上你自己的意思就行,相当于你自己改了,这是允许的,而且最后摁指印的时候,要摁几个在修改的部分的上面,就行!

【05·执法记录仪】

执法记录仪开启时,红灯亮着是拍摄,绿灯是开机未录状态,所以开着的执法记录仪一定有一个亮的灯,并不是特意为了防止隐蔽执法而特意弄的指示灯,灯亮着确实是提示所有人看到的人这台机器正在工作,个别的是不亮的。而且执法记录仪的抗摔、防丢失、密码访问删除、和删除的底层记录还是比较完善的,相对来说比各种固定监控可靠性高。

你看警察来执法没开的话,可以跟警察说请您打开记录仪,目前应该没警察敢说“就不开”。

另外在任何情况下,不要主动去碰警察的执法记录仪(哪怕记录仪正好挡住他警号),真碰掉了数据丢了可不就是你的责任么?你对警务人员任何的身体接触,都有可能被判断为袭警动作,你要是被掼倒在地,别说是我教的,我这里已经提出警告了,别说接触警员身体,就是侵入一米内的安全距离都不行!别玩火,别管你碰上的是好警察还是流氓警察,你都讨不了好!

【06·自己录音录像的问题】

1)虽然很多警察极为反感,但是从道理上说,警察公开执法时(特别是他们自己也在录像时),是没有理由不让人录像的。特别是公安部提出指导意见是支持大部分情况下群众可以摄录执法现场的!所以,你想录就可以录,但要注意场合地点,戒严现场,军事禁地,等等地方,别说我没告诉你!你可以监督警察不作为,但先得自己保证自己不被抓。

2)对便衣(不管是缉毒还是抓小偷的都算)从道义上说就是不应该把拍摄的东西放出去。当然了如果是抓嫖这种风险小的事儿,其实就算露脸了对警察的风险也不大。不过原则上还是不应该公开传播便衣的脸,因为抓嫖的也有可能会去抓毒贩,不要因为你的缘故,对他人造成伤害,你会受到全社会的道德谴责的。但是制服警察没这个特权,他们穿着制服就是公开亮相的,你要是喜欢,就拍的好看一点,你要是不喜欢,可以专门拍人家形象不佳的,这也有助于监督他们作为,制服的就要昂首挺胸。

3)有死人或私密处暴露的,不应该不经处理就放在网上(除非你有非常合理的理由非此不可,并且做好了付出对应代价的准备,什么是对应代价,那就是全国的骂声,而且有记忆,网络你这个污点一辈子都洗不掉)。

4)录音隐蔽,但是确实也发生过某些公务人员一边说“你干嘛动我”,一边自己主动动手动别人(这就是他怕你录音,所以语言上说的好像是你在动手)。看到这种行为和话语明显异常的公务人员,要立刻说“我没动你,是你一边说话一边还动我”,有可能的就得开录像了。你要是拍到了这种视频,你就火了!我们都不反对你曝光!

5)被警察要求删除甚至抢夺录音录像设备怎么办?首先一定别被抢走,只要对方没拿枪,你跑就行了(注意交通安全)。你要确保你的拍摄行为是合法的,否则,警察喝令你停止拍摄,或者不许跑,你就得认真配合,逃跑造成的任何伤害,都得你自己承担的!你可以向110投诉说说警察为了删录像要抢你手机(对方只是让你删除没抢的话你别添油加醋啊)。其实,除非物理损坏,不然,电子数据怎么删都是可以恢复的!警察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你删除录像,你是可以不删的。只是让你删除没动手动脚的,你可以就不删,但是往后退退别让对方一伸手就能够到。最近有一个山东口音的在信访室的小视频,带队警察说不准拍,那个,其实,你拍,没事,你看人家说是说了,但是没过来强制拿掉拍摄者的手机。

6)如果对方真的说了有道理的话,但是你又不想删或者认为对方是假公济私的想要你删录像,也没关系。你一定不删,他不会强迫你删,他会跟你说“警告你不许网上散布”(他这警告你确实得听,别不当一回事,除非有极其正义的理由,比如警察撒大谎而你的录像正好能揭穿他;但更多的情况可能是普遍现象、无伤大雅,而你却把录像放出去了,或者标题党断章取义……我前面说过的,责任自负)。

——当然了,我估计读者们一般也没这个时间和警察干耗着,但我只管说方法,不管你们乐意不乐意干耗着。

7)把手机文件在被删除前上传到其他网络空间。但是注意最好上传到不公开的私密空间,否则如果真有非常不适宜公开的影像公开了,可能还是你自己倒霉。警察要进入私密空间删文件,比用你的手机删本地文件难多了。我说的这些是针对警察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等现象进行监督的时候所使用的,不能滥用,要注意分寸,比如,警察去处理医闹这种非常复杂的现场的时候,你拍归你拍,千万别去打扰人家,你若是违法阻碍了警察办事,你就会正好成为警察的出气孔!

PS:拍摄距离问题,一般建议3~5米以上,这个距离能确保双方伸出手都不能一下够到对方的手。有些警察极为反感你把录像机贴着他脸拍——他们的反感非常合理,因为你就算拿个甜甜圈贴他脸上,他也不会高兴吧?具备挑衅和侮辱的成分的这种的动作,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妨害执法!记住啊,警察暴力对付你是合法的,你对警察暴力是袭警,脑子一定要拎得清!

所以问题不在拍摄,而在距离,记住:别贴脸(你单独拍个脸也不管用啊)。更加不能侵入警戒线内!你可能涉嫌违法的!绝对不可以随意向警察发问或者干扰正在执法中的警察,别以为你监督就是天王老子了,那些因为拍摄警察执法被拘留的,很多就是嘴欠不饶人的,我说你拍了就拍了呗,没事你撩人家干吗?你不知道警察是国家暴力机器啊!

PS2:拍摄者最好不要参与到事态当中,离开冲突范围,这样才能理中客的记录事态。拍摄的时候不要大呼小叫警察打人了,都长着眼睛呢,你喊也改变不了录像里的影像,反倒招来警察盘查你,别以为警察不能找你,他们有权随时查你,你还得乖乖的配合!

PS3:拍摄时不要举着、伸着手机,很容易被谁拿走。

8)你自己做笔录时,没有规定能不能自己录音录像,习惯上好像不提倡,但是倒也没人搜身(你如果是嫌疑人的话,就没有这个待遇了)。派出所接待大厅里如果贴“禁止录音录像”,不管公安部估计敢不敢为这种规定站台,你要遵守,公安部门也是防恐反恐部门,你别不当一回事,舆论上是一回事,现实中是另一回事,法律更是一回事,这是他们的地盘,不是公共场所。若是你只拍笔录,你可以问问笔录民警,征得同意,就行,一般没问题,不同意就别硬来,笔录不是随便改的,拍不拍也不是重要问题。

【07·为什么全篇文章好像是针对警察的?】

因为警察行业的“同袍之情”这种特性,在起到团结作用的同时,也让警察系统的自我净化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削弱。

正派的警察自己能做得好,但他们往往不会去清理(也没能力清理)懒惰的、流氓的、老油条的、堕落的警察。所以平民每被那类警察耍一次,正派警察的力量就会削弱一分(对应的这类警察就会多得到一分威严“你看我多能耐,我能摆平事儿”)。

现代文明社会,总是需要警察这个行业的,但是整体里的正派警察越多(包括假装正派的),整体气氛就越好。我们不完全指望正派的警察自己去净化警察队伍,我们自己也能干这事儿,或者促进他们干事儿。

少数的警种(比如刑警),有一定的匪气、痞气、流氓气,应该说是行业特殊需要,不能一概否定,表面的不一定就是本质的,能不能做事,要看他是不是真有本事!但广大穿制服的交警、巡警、片儿警、治安警,正派作风越来越多越来越好。

本文改编者@椒江叶sir 认为,你做事情按照规矩来,要求警察按照规矩来,都是现代社会中有理走遍天下的表现,教你对付警察,是对付不按规矩办事的那些警察!不是让你跟认真办事的警察怼着干!你要是挑事,那你只会被警察干!

【08·关于恐吓威胁(这个和医闹比较相关)】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42条其实对恐吓有明确规定的,只不过公安用的少。当然了,怎么留下对方恐吓的证据就看各位自己的本事了。很多案件都是慢慢积累的嚣张,等到不可收拾时,就不可收拾了。许多的医闹就是这样的威胁,至于付诸行动的那些,属于有实际动作的违法行为,应该直接处理的,就不在恐吓威胁这里说了,那些往往涉及群体性事件,你叫叶色讲,一下子也讲不清楚,你就记住他讲的保留现场证据这一点吧,足够使用!

关于威胁这个事情,你要是真的顶真了,这事情是可以解决的,比如网上的辱骂或者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等,你去报警,人家不受理,你按照我第一条里面说的多,你去起诉,这个一般都受理的,最后官司基本都能打的起来,就不多说了。你千万别再网上吼,艾特这个艾特那个,不够的,你不去线下报警,网上这个不做算的,起码笔录你得做,否则,你就是说人家不给你干活,人家也不认得,为啥,你根本就没去过公安局任何一个单位,人家就赖掉了!还有,你不要玩什么网上报案,网上网警有人理你,是因为人家给你转过去了,不是直接受理的,你要报警,很简单,就是电话110,你的电话就是欠费也能打,你不去报,人家就不立,不查!就这么简单。

【09·身份证的检查、警察证、行政执法证】

1)我们并不在意身份证的随机检查,但是如果硬说规定的话,在一般场合(排除掉身份证法所说的机场火车站地铁通道等),检查应该基于“合理怀疑”。所以,你警察如果没有合理怀疑就上来查身份,一定会有人反感的,但是,反感不能反对,你别像什么死磕律师网上说的一样,之前还有录像发出来说什么在宾馆里,我就不给你查身份什么的,你要是遇上强硬的警察,人家先给你弄起来!你就白眼了!

也就是说身份证法要求警察至少要怀疑你有违法犯罪嫌疑。而按照基本的道义,他怀疑你、检查你,你也可以问他“我到底涉嫌什么违法犯罪”,罪名总不能不告诉你,警察哪怕编也应该编出一个来,一般的就是客气的跟你说,核实比对身份,潜台词就是是不是逃犯。你虽然可以问,别追问,问到这里就够了,但是你一定要配合,你不配合,人家硬来,你就吃亏了,而人家却是合法的。深圳的那个警察查两姐妹,后来在车上骂人家,错的是后面的乱骂加上公权私用报复小姐妹,而不是当时查身份证错了,这个要搞清楚!

PS:新的《警察法》如果这次修改成功,可能就能无需理由随机检查了。

2)行政执法证:这个证本意是区分“办公室的行政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比如工商局有办公室接待注册的,也有出去查抄商店的,后者就必须有“执法证”。人民公安是不需要执法证的,警官证就是公安民警的执法资格证,但是你要看清楚,这里我跟你说的是人民公安,中国的人民警察有很多的警种,有公安,边防,国安,还有武装警察,司法警察,铁路警察,还有森林警察等等,这里,森林警察就是要执法资格证的,这也是他们自己的规定的,要在执法的时候出示,人民警察法里面是没有这说法的。所以说,你别楞着头往前冲跟人家逼着要执法资格证,人家一个警官证一亮就能办你,你别不服气。你可以记住,你有权要求他们出示警官证,这是法律规定的,有时候,人家没带,你可以等人家拿来,或者不鸟他,但别搞他,你一撩人家,人家拿来证了,就又能办你,要是你有什么小辫子违法什么的,你就千万要老实,别学我教你的这招数,搞不好,要反噬的!

警察考行政执法证,是内部执法资格的一种审核,半桶水的人就解读成没有执法资格证就无权查办你,不是这样的,人家不能办案,但是传唤、强制、甚至抓捕等执法过程的环节等都是可以,就像协辅警协助交警拍照片贴条那都是允许的,就是打起官司,有警官证的就是有执法资格,警察证本身就包含了执法权限。

【10·穿警服时能不能看他警察证】

1)从起码的常识角度,来了个警察,我说你给我警察证,他回答我穿着警服呢,我就不给你看。那任谁也会怀疑这人是假警察吧?穿着警服的警察,执行公务时候可以不出示警官证,但,你要他出示的时候,他必须出示,这是有规定的,所以,你可以尽管要。

PS:我教你的是核实,查看,不是拿来左看右看不还,你要是引起警察误判被人摁倒,我不负责的。也有人说,就算你给我看,我看不懂是不是真的警官证,怎么办?这个,叶色会说,法律有规定,假冒警察属于招摇撞骗,而且是从重处理的那种,在这里约束他们的!所以,是不是真的警察,你自己可以要他出示证件,自己还要长眼,你要是一定分不清真假,你就自认倒霉吧,我教不了你。

2)你可能会说“虽然给我看了,但人家警官证是伪造的怎么办?”,“或者说你还会逮捕证是伪造的怎么办”吗?是的,有的,现实中就存在伪造证件骗人的事情,很多网络诈骗啊,假军人啊,假警察啊都是伪造证件骗人的,你如果有这个想法,你也得先服从,有个说法,就是警察执法优先,公民存疑后置,你要是认为自己遇到了假警察,你可以要求打110核实,你尽可以核实的,但是现场你得服从,若是真的假警察,是绝对不会容许你打110的!你也不要不服从,真的坏蛋比警察更可能会伤害你!

3)有些警察认为按照《警察法》第三章“义务和纪律”的23条“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这句话,来证明“按规定着装时,只要佩戴警察标志或持有警察证之一,即可表明警察身份”。并且以此主张“这时就不用出示警察证了”。

这种警察到底法律啥水平啊……这一条是“义务和纪律”章节的,怎么看也不是警察不携带警察证的豁免条款。你要他出示证件,他必须出示的,没有可以不出示的可能!他拿不出,要么就是没带,要么就是不愿意,不管怎么样,他都会吃瘪!

4)公安部还有个《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第四条说的明白“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人民警察证,主动出示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92号)第十一条 公安民警着装时,应当随身携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 第六条 采取处置措施前,公安民警应当表明身份并出示执法证件,情况紧急来不及出示执法证件的,应当先表明身份,并在处置过程中出示执法证件;着制式警服执行职务的,可以不出示执法证件。公安部的指导意见就是人民警察证是人民警察执法证件,民警执法时应随身携带,便衣民警应当主动出示;着装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证,但在执法对象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

最后再强调一遍:“你给我看警察证”“我穿着警服呢,就不给你看证”——这种情况怀疑你根本没警察证很合理吧?你可能捡到宝了,你录下来,对照上面的规定,查你的那个警察是要吃生活的!但是,你不能用查看来玩警察,一般来说,玩警察的最后都吃亏了!但是,你是可以监督警察的,你的监督,人家是不得不重视的!

【11·和警察的肢体冲突】

警察是暴力机关,就算你当场能打赢几个警察,甚至超过了杨jia那样的疯狂杀害6警、伤5警的恶劣程度,又能怎样呢?证明你比警察能打?证明警察怂?你能单挑整个警察系统?你连半个派出所都单挑不了成么。

和暴力机关打交道,第一要义就是“不要和他们比暴力”。(正如徒手格斗的第一要义是“尽量避免赤手空拳”一样)。和警察动手,警察是合法的暴击机器,你没有合法的支持,不是头脑发昏,绝对不能动手解决。你要怼警察,你就不能面对警察的强项上!

0)面对警察站位,最好距离对方2~3米左右,这是一个安全距离,确保自己和对方一起伸手,够不到对方手(很多冲突都是从一方手指另一方,另一方拍打他手指开始的)

1)如果你担心他们开枪,你就双手举起来,跪地上(如果是背对着枪口,别回身)这个国际通用,不丢人。别对着枪口还解释,你这时候唯一该说的就是“我没武器,别开枪”这类话。

2)如果你被他们压在地上,别挣扎,很容易骨折或者压断肋骨的。还有可能出现雷yang那种自己呛死自己的事儿(就算没死,被压住时呛上一口也很难受吧)(看好了我说的是雷yang自己呛死自己,我可没说是警察弄死的)。

而且挣扎太猛了,可能导致上手铐非常紧和难受。

3)不要吐警察痰,理论上也可以用妨碍公务或侮辱行为来治安拘留,虽然他们现在还没有袭警罪。

4)不要推搡,首先推搡和暴力行为有时候不好区别。其次推搡时警察很容易借力把你合法的摔倒在地。

5)千万不要挠人!尤其是女的!你别看挠人其实没多大伤害,但是伤口够长是可能够轻伤的。另外自己指甲挠劈了谁疼谁知道。

6)千万不要去碰对方枪,抢枪,什么后果你自己掂量。

7)产生争执的时候,不要对保安、辅警乱说话,有任何话对领队警察说。一般也不要同时和好几个警察说话,找准一个领头的说,因为警察是纪律部队,出来出勤是要听头头的,你博取别人同情没多大意义。

8)不要愤怒生气(不管是谁刺激你,你自己一旦失控,可能对你更不利)。撒泼打滚没用,你知道警察天天见多少?(好吧,我知道这句话很多人不同意,会说撒泼打滚比有礼貌管用。我保留意见,你们随意)。

9)对警察进行正当防卫问题。理论上是可以的,但是除非你真的愿意承担风险并且自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你的行为的必要性和正义性。

举个例子,胡平那种喝醉酒(或者吸毒/明显精神失常)的警察,拿枪出来,此时理论上你肯定是可以去合法的抢枪的,甚至看具体情况当场打死他也不能说一定犯罪。但是,空手夺枪?你不是脑袋肿了就是神经搭铁了,赶紧走的远远的啊!而且,现实里到底有多少人能给你作证、有无视频证据等等都很难说。

10)别说“有本事你打死我”,虽然理论上警察不能单凭这句话就打死你,但这么说话很low啊,哪有比贱的。我这里不说故意的那种啊,你要是碰上一个走火的,那可就后悔都来不及了!别以为中枪之后像电影上一样能伙伴乱跳,现实中哪有这样的啊!千万别试!

【12·你耗得起么?】

我知道,绝大部分人根本耗不起,所以说这么多谁有用谁用,耗不起吐槽我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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